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1/09 13:44:24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

审查方式
(1)书面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当场决定(形式审查看材料)。
(2)实地核查:需要核实材料实质内容:2人以上核查(实质内容审查)。
(3)听取意见: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事先告知利害关系人。
决定方式
(1)当场决定;
(2)20日 → 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10日(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存在争议的或者重大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4)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7日内公开。
(5)不予许可;应当制作《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6)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只在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

相关推荐: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免费视频:资深事务所项目经理教你提升核心竞争力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