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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查账征税扣除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1/10 11:30:57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查账征税扣除项目的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查账征税扣除项目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

(1)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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