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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关于听证相关的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听证
(1)启动方式:
主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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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税务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②税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
申请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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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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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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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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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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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7日前公告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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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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