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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1/02/07 18:46:58 字体: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点: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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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提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老师简介:

葛 瑞 CMA、税务师,精通税法,财务管理和会计准则。课程中理论结合实践,把高悬于空的财税知识梳理成落地务实的内容,扣原理,抓细节,打通理解关;擅于总结归纳,编口决,传技巧,打通记忆关;授课铿锵有力,激情澎湃,不时的幽默自黑,邻家中二姐姐在线,打通情感关。学员喜爱,才能坚持,学员理解,才会做题,学员记忆,才得高分。

主讲: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高效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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