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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是税务师考试的基础性科目。本科目考点多,记忆量大,考生应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对考试教材中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融会贯通。在学习中要注意合理规划时间,注重学习方法,选择典型性的习题进行必要练习。
徐伟老师超值精品班《税法二》免费试听:
主要内容:
一、为什么来学习
二、为什么选择税务师考试——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需求背景
依法治国
苑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8)京XX刑初XX号
被告人苑XX,女,60岁(1957年10月4日出生),任北京多家公司兼职会计。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7年3月31日被羁押,同年5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犯罪事实:和李某确定好票点后,再增加0.2、0.3或0.5点位告诉需求方开票的价格,偶尔也会不加点位,最终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89张,税款合计人民币2396万余元。
律师辩护:其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非以个人牟利为目的,涉案税款已经补缴,未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罚。
法院判罚:被告人苑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税收征管前端——以数治税
1.异常状态——增值税名义税负_还原免抵、固抵偏低:风险得分:1,年代码:20XX,增值税名义税负_还原免抵、固抵偏低:,本期毛利率:,同期毛利率:,请自查。
2.异常状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工资薪金总额小于社保费缴费基数风险指标:
收入额:1000000.00
缴费基数:3000000.00
疑点金额:2000000.00
年代码:20XX
税收征管后端——稽查惩戒
例: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陕税稽罚告〔2020〕3号)
处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拟对扣缴义务人吴XX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一倍的罚款46,233,090.00元。
老师简介:
徐伟老师学术研究涉及税法、财务会计、财政金融等诸多领域,经验丰富。徐老师课程讲解入木三分、脉络清晰,让考生不知不觉中掌握税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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