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4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4/05/27 11:33:21 字体:

本阶段的"每日一练"是以基础知识点练习为主。

下面就2024年5月20日到2024年5月26日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4年5月20日

(2020年)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次月

B、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C、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次日

D、房屋竣工备案之次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评】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总结如下: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1)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好题↓

税务师考试题库

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