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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08 13:32:3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职责包括:

(1)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2)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3)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实施对债务人财产有重大影响行为时,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经其许可;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应报告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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