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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合并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28 09:19:34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学习资料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多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A.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B.行政案件的审判须以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C.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数个不同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D.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E.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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