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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税务登记管理规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15 10:19:00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

知识点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

1.设立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注意:(1)时限——30日;(2)哪些情况核发税务登记证,哪些情况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不包括银行账号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注意:不包括银行账号企业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10项)

4.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注意:税务登记表与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差别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或机构所在地(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代理设立税务登记操作规范

1.代理税务登记申报注意按法定期限即30日内申报登记,时间不能滞后。

2.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分三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临时登记纳税人等。

注册税务师应根据企业的经济类型领取相应的表式,填写完毕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3.代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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