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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的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09:52:29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二者区别如下:

第一,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某个组织可能是行政机关,但它并不一定就是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中的办公厅、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之类的内设机构,虽然是行政机关,但仅负责管理、协调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因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第二,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双重身份。它既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从事行政活动,如制定法规、做出处罚等;也可以是民事主体的身份从事活动。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也可能因为其行为违法而受到另一行政机关处罚,在此其法律地位不是行政主体而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如行政机关在不同的活动中,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需要遵循不同的行为规则。而行政法所关注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身份及其在行政活动中的规则。

第三,并不是所有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都是行政机关。非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可以享有行政职权,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是以行政权力的享有者身份出现的,所以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但行政权力并非为行政机关所独占,国家也将一部分行政职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也会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地位。

对于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以上三点区别,也可以归结为以下三句话: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在行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时的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主体;有些组织并非行政机关也可因法定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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