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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设置账簿的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10:36:03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设置账簿的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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