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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债的法律关系
债的要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债的内容是指债权和债务,债的标的是指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债的权能包括:(1)给付请求权;(2)给付受领权;(3)债权保护请求权;(4)处分权能。
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
债的分类
1.依债的发生原因所作的分类
(1)合同;(2)缔约上的过失;(3)单独行为;(4)侵权行为;(5)无因管理;(6)不当得利;(7)其他。
2.其他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单一人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主债与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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