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2/24 16:45:31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计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