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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模拟试题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24 14:18:13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模拟试题,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一、单项选择题

1.诚信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兴隆公司委托,从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委派注册税务师李某作为项目经理,在执业期间,下列事项符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是( )。

A.李某购买了兴隆公司10000股股票

B.双方约定,对事务所已经按税法规定编制的所得税申报表重新调整,对少纳税可以按10%的比例提成

C.由于李某实务繁忙,委派其助理人员出具鉴证报告并代为签章

D.要求兴隆公司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不得有所隐瞒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注册税务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选项A是错误的;注册税务师不得索取、收取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所以,选项B、C是错误的。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0

B.15

C.30

D.6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 )专栏进行核算。

A.进项税额

B.减免税款

C.增值留抵税额

D.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2013年新增内容。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减免税款”专栏进行核算。

4.某工业企业购置一辆小汽车自用,根据税法规定,缴纳了车辆购置税30000元,则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

A.借:管理费用3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30000

B.借:固定资产3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30000

C.借:管理费用30000贷:银行存款30000

D.借:固定资产30000贷:银行存款30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购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车辆购置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5.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10月销售糕点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初次购进税控专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1800元。该食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元。

A.9850.49

B.11001.05

C.11012.62

D.11065.0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进税控专用设备,取得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均可以全额抵免税额。应纳增值税=400000÷(1+3%)×3%-1800=9850.49(元)

6.2011年初A居民企业通过投资,拥有B上市公司15%股权。2012年3月,B公司增发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5元,股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2012年6月B公司将此次增发的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全部转增股本,下列关于A居民企业相关投资业务的说明,正确的是( )。

A.A居民企业应确认股息收入225万元

B.A居民企业应确认红利收入225万元

C.A居民企业应增加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225万元

D.A居民企业转让股权时不得扣除转增股本增加的225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所以本题应该选择D。

7.下列说法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是( )。

A.在建制镇使用土地的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B.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纳税人

C.纳税人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不纳税,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补缴税款

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选项C,纳税人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选项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8.注册税务师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进行审核时,下面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在税前扣除的是( )。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9.注册税务师范某在接受甲企业咨询关于计算职工工资酬金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归入工资薪金应税所得范围的是( )。

A.独生子女补贴

B.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

C.差旅费补贴

D.托儿补助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补贴、误餐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支出中,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税务师事务所的( )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A.合伙人

B.执业注册税务师

C.全体执业人员

D.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税务代理情形中,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

A.委托人死亡或者破产

B.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C.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D.委托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

E.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任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税务师事务所才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选项D,委托人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应该通知事务所,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选项E,可以变更税务代理关系。

12.关于纳税评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及其税务稽查员负责

B.纳税评估的对象是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

C.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D.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可以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E.纳税评估中,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所以A不正确;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所以B不正确;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所以D不正确。

13.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陈述,正确的有( )。

A.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B.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是指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C.符合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2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D.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工业企业是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下

E.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知识点。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税费,可以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的是( )。

A.车船税

B.土地使用税

C.契税

D.消费税

E.资源税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契税在资产成本中核算。

15.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需要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中的有( )。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E.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CD均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包括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等。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填写的项目有( )。

A.纳税检查调增进项税额

B.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

C.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D.用于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进项税额

E.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抵减额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增值税纳税中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反映的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包括: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正常损失;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抵减额在表二第18行中用负数表示。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反映在“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栏。

17.关于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A.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收购企业支付的股权部分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B.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C.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可以相互结转弥补

D.资产收购,所得税要适用特殊性处理规定,条件之一是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必须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

E.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选项C,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选项E,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规定时,对交易中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该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18.下列业务中,应当填报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营业成本”中的有( )。

A.某生产企业对外出租包装物,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B.企业生产产品销售对应的成本

C.某商业企业用于市场推广的产品成本

D.用于抵债的货物成本

E.生产企业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主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额,取数来自会计账,对于税法中的视同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不在此栏反映。商业企业用于市场推广的产品成本应该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出租业务发生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填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栏内。

19.在进行营业税的纳税审核中,下列有关营业额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或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B.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C.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收取的赔偿金收入,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D.建设方提供的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和电缆、光缆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计税营业额中

E.凡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其营业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收取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选项E,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其营业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按直线法计算。

20.下列的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有( )。

A.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B.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未被受理

C.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且受理

D.纳税人就半年前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

E.申请人死亡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3)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4)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受理;(5)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6)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7)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简答题

21.某超市与南方海产品经销公司(简称南方公司)有长期商品供应合同,超市缺货时,南方公司需快速将需要的商品送到,合同规定货到验收合格付款。2012年2月25日超市要求南方公司为其发海蟹一批,2月26日该批海蟹运到后发现冷冻车的制冷系统出现了问题,全部产品均已腐烂,并发出刺鼻气味,不能再食用,为此,根据合同规定,超市于当日提出退货,南方公司同意退货,但南方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未做账务处理,并责成司机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带到了该超市。

问题:

(1)南方公司同意退货,发票应作何处理?

(2)如果超市拖延至3月10日提出退货申请,并且发票已经认证,南方公司同意退货,双方应就发票作何处理?

【正确答案】(1)符合发票作废的条件,应当按作废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作废条件,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南方公司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按作废处理。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2)超市于3月10日提出退货申请,不符合上述作废的三个条件。

超市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超市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超市的主管税务机关对超市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超市必须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冲减,待取得南方公司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南方公司凭超市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2.某企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是一家生产、销售、安装玻璃幕墙的企业。2013年2月份该企业与河北廊坊的一家企业签订合同销售自行生产的玻璃幕墙,合同规定玻璃幕墙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由该企业负责安装,安装费用为10万元。2013年2月25日该企业发出货物,并收到全部款项127万元,2013年3月5日进行了玻璃幕墙的安装。

要求:就此业务企业咨询税务师事务所,请回答企业提出的下列问题:

(1)该企业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应如何开具上述流转税的发票?

(3)企业何时发生上述流转税的纳税义务?

(4)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1)玻璃幕墙的销售额100万元应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

安装费用10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税率3%,应纳营业税0.3万元。

(2)玻璃幕墙的销售额应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因为玻璃幕墙安装后为不动产的一部分,购入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价税合计数字为117万元。

安装费用10万元应该由该企业在河北廊坊由当地地税局代开发票,因为建筑业的纳税地点为劳务发生地。代开发票时,该企业须向河北廊坊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

(3)该企业2013年2月发生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

增值税: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该在收到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收到预收款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4)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月份:

借:银行存款127

  贷:预收账款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递延税款0.3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0.3

3月份:

借:预收账款11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其他业务收入1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0.3

  贷:递延税款0.3

23.某企业2012年涉及到印花税的业务如下:

(1)公司2011年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公司2012年新启用设置账簿20本,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账簿1本,实收资本的金额无变动。

(2)签订不定期房屋租赁协议,约定每租赁期满一月支付租金2万元。

(3)签订以物易物交易合同,用自产产品换取房屋,合同注明的交易价值为200万元。

(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年利率10%;办理抵押的房产价值500万元。

(5)受托加工制作一台专用机械,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加工费5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10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4000元的辅助材料。

要求:请分别计算各项业务应纳的印花税,并说明具体的税法规定。

【正确答案】(1)注册资本的金额没有变化,不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应该按5元/件贴花。其他账簿应纳印花税=19×5=95(元)

(2)对于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应纳印花税=5(元)

(3)以物易物交易,双方均按购货和销货处理,应当计算两次印花税,对于产品应当按照“购销合同”计算印花税,所以税率是0.3‰;对于房屋,应当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算印花税,税率是0.5‰。

应纳印花税=2000000×0.3‰+2000000×0.5‰=1600(元)

(4)财产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照借款合同贴花,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此时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应纳的印花税=1000000×0.05‰=50(元)

(5)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和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应纳的印花税=54000×0.5‰=27(元)

24.天顺商贸公司是马天顺和三个朋友每人出资10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四个股东约定平时不领工资,年终分红。2012年该公司实现会计利润90万元,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2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5.5万元,税后利润64.5万元,公司按规定提取了公积金、公益金9.68万元。可分配利润为54.82万元。

业务一:年底四个股东决定将其中的40万元拿出来进行利润分配,每人分得红利10万元。四个股东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投资者实际上承担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道税负,合计税负为33.5万元。

针对此情况,马天顺找到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事务所给出了以下方案:四个股东每月领取工资3500元,年终奖1.8万元,年终分红4万元。

业务二:为了进一步提高收益,企业决定缩减人员开支,辞退部分员工,企业向被辞退或者在此期间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支付一次性补偿款,补偿款为其上年全年的工资加上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要求:(1)针对业务一的方案,分析投资者实际负担的所得税。

(2)就业务二的辞退福利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进行阐述。

【正确答案】(1)企业的每月工资3500不用缴纳个税。

合计工资薪金支出=3500×12×4=168000(元)

年终奖18000×4=72000(元)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3%×4=2160(元)

每月工资和年终奖都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合计24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6万元。

四人的分红共需缴纳个税=4×20%×4=3.2(万元)

投资者所得税税负为22.916万元(25.5-6+3.2+0.216),比原企业合计33.5的税负要轻。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方法: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25.2012年,A公司为了扩大规模,贯通产业链条,计划收购下游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公司80%股权,A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B公司定向增发股票3000万股,每股增发价格为3元,同时A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1000万元。A公司和B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独立交易方。C公司共有股权2500万股,假定收购日C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4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元。交易各方承诺股权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改变原有经营活动。

要求:计算A公司、B公司原有股东取得股份的计税基础,同时,简要分析B公司、C公司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收购公司A公司购买的股权占被收购公司C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80%>75%

收购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占其交易支付总额比例

=9000÷10000×100%=90%>85%

所以A公司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适用公司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1.资产计税基础

(1)B公司(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就非股权支付(1000万元现金部分)确认所得=(10000-8000)×1000÷10000=200(万元)

B公司取得收购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8000-(1000-200)=7200(万元)

(2)A公司(收购公司股东)取得被收购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8000-(1000-200)+1000=8200(万元)

2.被收购公司B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的资产转让所得,应纳公司所得税=200×25%=50(万元)

C公司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但控股股东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26.天华公司是一家美食城,一方面提供餐饮服务;另一方面设立了对外销售货物的营业厅,销售一些外购的有机蔬菜,并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012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蔬菜批发企业购进有机蔬菜,支付货款合计58500元;另支付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出具的合规的运费发票;

借:库存商品518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640

贷:银行存款60500

(2)取得餐饮费1200万元,销售有机食品300万元;

(3)为了发展业务、联系顾客,公司办公区外购了一批计算机,同时为公司的整体业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记载进项税额34万。公司会计人员认为,该批计算机同时用于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劳务,应该用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34×1200÷(1200+300)=27.2(万元)

问题:

(1)企业对业务(1)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编制相应调整分录。

(2)公司取得的餐饮费和有机蔬菜销售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3)公司财务人员的处理是否正确,公司购入计算机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如何抵扣?

【正确答案】(1)业务(1)的处理不正确,2012年批发蔬菜可以免增值税,从题目来看也没有取得专用发票,支付的价款中不包括增值税,所以不用考虑增值税进项税。同时,购入免税产品,其运费的进项税也不得抵扣。

调整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864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640

(2)提供餐饮服务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应该缴纳营业税;销售有机食品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该缴纳增值税。

(3)公司财务人员的处理有误。公司购入计算机同时用于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其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

27.某市鞭炮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新设计出新型飞天烟花,制作工艺中要求以A种焰火作为原料进行生产,该厂现在拟定两套生产方案:

A方案:从W焰火厂购进A种焰火,已知不含税市场价格为1000元/箱,W焰火厂负责送货上门。

B方案:采购原材料,交由Y焰火厂加工成A种焰火,已知每箱原材料进价500元,加工费150元,辅料费50元。Y焰火厂无同类焰火销售。

生产1箱飞天烟花需要耗用2箱A种焰火,其他成本支出1500元,将烟花由Y焰火厂运回的运费160元。完工的飞天烟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000元。

要求:假设企业购进材料、支付加工费、运费均能够取得合规的抵扣凭证,则企业以销售每箱新型焰火所得税税前收益作为判断标准,应选择哪个方案。(鞭炮、焰火消费税税率15%)(不考虑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A方案:

每箱烟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1000×17%=340(元)

每箱烟花可以扣除的消费税=2×1000×15%=300(元)

每箱烟花应纳的增值税额=5000×17%-340=510(元)

每箱烟花应纳的消费税额=5000×15%-300=750-300=450(元)

每箱烟花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10+450)×(7%+3%)=96(元)

每箱所得税前收益=5000-1700-1500-750-96=954(元)

B方案:

每箱烟花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500×17%+(150+50)×17%+80×7%]×2=249.2(元)

每箱烟花可以扣除的消费税额=[(500+150+50)÷(1-15%)×15%]×2=247.06(元)

每箱烟花应纳的增值税额=5000×17%-249.2=600.8(元)

每箱烟花应纳的消费税额=5000×15%-247.06=502.94(元)

每箱烟花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00.8+502.94)×(7%+3%)=110.37(元)

每箱A种焰火的成本=500+150+50=700(元)

每箱所得税前收益=5000-2×700-1500-160×(1-7%)-750-110.37=1090.83(元)

方案B所得税前收益高于方案A,所以,鞭炮厂应选择B方案。

28.北京市甲企业2012年有如下业务:

(1)1月1日将价值150万元的自有房产一座出租给A企业,每年租金50万元;

(2)3月1日开始修建车间一座,9月27日该车间建成并投入使用,造价300万元;

(3)5月28日将自有房产一座价值100万元投资给B企业,双方约定每年支付该企业固定收益30万元;

(4)除上述情况外,该企业财务账簿1月1日还记载有房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包括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屋500万元,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100万元,连续停用4个月的车间600万元(已经恢复使用)。(该地区扣除比例是30%)

要求:根据以上表述,计算该企业本年应缴房产税。

【正确答案】(1)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12%=6(万元)

(2)新车间应缴纳的房产税=300×(1-30%)×1.2%÷12×3=0.63(万元)

注意:只需要缴3个月的房产税。

(3)投资房地产应缴纳的房产税=30×12%÷12×7+100×(1-30%)×1.2%÷12×5=2.1+0.35=2.45(万元)

注意,投资房产部分,按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时间为7个月,另外5个月按房产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4)其余应缴房产税=(3000-500)×(1-30%)×1.2%=21(万元)

正在为基建工地使用临时房免房产税;根据规定单独记账的中央空调也要缴房产税;连续停用6个月以上的房产,免房产税

(5)本年共应缴房产税=6+0.63+2.45+21=30.08(万元)

四、综合分析题

29.

上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情况进行鉴证。企业经营资料如下:

(1)2011年开发新楼盘,目前公司在开发项目为幸福小区,幸福小区相关资料如下:2011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市区某块土地用于开发,占地面积为4万平方米,地价款及相关税费5800万元。

(2)项目分为两期开发,其中第一期为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为3万平方米,开发期为1年半,已经在2011年取得预售许可证,2011年预售30%,取得预售收入24000万元,截止2012年底已经销售90%并取得竣工证明,销售收入共计96000万元。第二期同样为住宅楼,占地面积为1万平方米,从2012年7月开始开发,当年取得预售许可证,截止2012年底预售10%。

(3)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发现与第一期住宅楼相关的如下信息:

①2012年10月,该房地产企业以每套75万元的价格将第一期住宅楼中的10套两室一厅的住房销售给营销业绩突出的职工,每套房屋的建造成本价为85万元,同类房屋的市场售价为145万元,企业按照75万元/套的价格计入了当期的销售收入中。

②企业账面记载的相关开发成本如下:(单位:万元)

   2011年支出  2012年支出  合计 
土地使用权成本  2350  2000  4350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4350  0  14350 
前期工程费  1850  1500  3350 
建筑安装工程费  7000  6550  13550 
基础设施费  2000  1500  3500 
公共配套设施费  200  1000  1200 
开发间接费用  5000  2500  7500 
利息支出  540  325  865 
合计  33290  15375  48665 

 (提示:上表中,借款从银行借入,利息支出865万元,其中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为115万元。)

③期间费用: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广告费1000万元;管理费用1500万元(含印花税),其中业务招待费890.5万元。

④自2011年到2012年缴纳的相关税金如下:

营业税=480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80(万元)

土地增值税=1920(万元)

企业所得税=3600(万元)

(4)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发现与第二期住宅楼相关的信息如下:

①取得预售收入1200万元,企业计入预收账款。

②相关开发成本如下:

土地使用权成本=1450(万元)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5000(万元)

前期工程费=650(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655(万元)

基础设施费=150(万元)

公共配套设施费=20(万元)

利息支出=50(万元)

③2012年已经预缴土地增值税24万元。

(5)当地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企业所得税利润率为15%。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率为5%。预售商品房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允许在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假设房地产预收款不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的计提基数。

要求:

(1)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应该补缴的相关流转税及附加。

(2)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在第一期住宅楼进行清算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3)计算该房地产企业2012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应该补缴的相关流转税及附加

①该房地产企业低价向职工销售住房,应该按照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缴纳营业税;应该补缴营业税=(145-75)×10×5%=35(万元)

补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5万元。

②该企业以预售方式销售第二期住房时,应该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因此该企业2012年第二期住宅楼应该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2)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在第一期住宅楼进行清算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①第一期住宅楼销售90%,应税收入=96000+(145-75)×10=96700(万元)

②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  数额  备注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5800×3/4×90%=3915  3/4,分期开发,每一期为一个清算对象,本题住宅楼及配套设施为第一个清算对象。住宅楼二期为第二个清算对象。
90%为已经销售的产品应负担的土地使用权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4350×90%=12915  (1)90%为已经销售的产品应负担的房地产开发成本;
(2)不含利息费用,因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开发费用中计算扣除  
前期工程费  3350×90%=3015 
建筑安装工程费  13550×90%=12195 
基础设施费  3500×90%=3150 
公共配套设施费  1200×90%=1080 
开发间接费用  7500×90%=6750 
合计  39105 

房地产开发费用 利息支出 (865-115)×90%=675 (1)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865万元,应调整至开发费用中计算扣除;
(2)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115万元不得扣除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3915+39105)×5%=2151
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800+480+35+3.5=5318.5 补缴的税金也允许扣除
其他扣除项目 (3915+39105)×20%=8604 考试时千万不要漏掉此项
合计 59768.5  

③增值额=96700-59768.5=36931.5(万元)

④增值率=36931.5÷59768.5=61.79%

⑤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⑥土地增值税=36931.5×40%-59768.5×5%=11784.18(万元)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1784.18-1920=9864.18(万元)

(3)计算该房地产企业2012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3915+39105+865×90%=43798.5(万元)

【提示】成本为地价款、开发成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支出,土地增值税税前不能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税金=11784.18+4800+480+35+3.5-(480+1320)+60+6+24=15392.68(万元)

【提示】税金为全部收入对应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同时,预售商品房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允许在缴纳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所以2011年预售的30%第一期项目对应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已经在2011年所得税前扣除,在2012年不能再重复扣除。2011年预缴的土地增值税24000×2%=480(万元),2011年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24000×5%×1.1=1320(万元)

期间费用纳税调整:

广告费限额=96700×15%=14505(万元),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限额=96700×0.5%=483.5(万元),890.5×60%=534.3(万元),纳税调增=890.5-483.5=407(万元)

可扣除的期间费用=1200+1500-407=2293(万元)

【提示】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计入预收账款,待结转收入后再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计提基数。

应纳税所得额=96700-43798.5-15392.68-2293=35215.82(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5215.82×25%+1200×15%×25%-3600=5248.96(万元)

【提示】清算过程中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加上第二期住宅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再减去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税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算。其中“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100000÷12=8333.33,适用于20%的税率、555的速算扣除数。

每位低价购房员工应纳个税=100000×20%-555=19445(元)

相关链接: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模拟试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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