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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消费税应纳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20 10:58:14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十九: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从量定额
(成品油、啤酒、黄酒)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的,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从价定率
销售额×适用税率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销售额×适用税率+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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