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另外,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