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实务》试题: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19/09/17 19:22:33 字体:

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0日,考试时间日益临近,这段时间要多做税务师试题,历年的税务师试题含有很多高频考点。下面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实务》试题,还没做过的赶紧练习!

2018税务师试题)税务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引起行政复议终止的是( )。

A.作为申请人公民被宣告失踪的

B.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C.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D.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中止前(3)项内容如下: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想做更多试题可以利用好网校税务师题库哦!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这里有您的移动学习包!去税务师题库刷题更方便!点此地址下载

把握税务师教材大纲变化,各章节重点复习有的放矢!点击下方图片查看2019税务师全面备考计划,高效备考!

154835

推荐阅读

2015-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做题技巧

考前两个月怎么复习?涉税实务老师好课免费试听

税务师考前两个月做什么题?怎么做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