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税务师题库涉税服务实务简答题及答案:税款征收的措施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0/08/21 21:46:33 字体:

33、【简答题】

个体工商户刘某从事食品经营。2020年2月,刘某以生意清淡经营亏损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所在地税务所责令其限期申报,但刘某逾期仍不申报。随后,税务所核定其应缴纳税款1000元,限其于15日内缴清税款。刘某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并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刘某申辩,直接扣押其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扣押后刘某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遂将服装以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用以抵缴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2个小题。

问题一:根据税法规定,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行为?

参考答案:

(1)对于刘某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所应责令其限期申报,并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处罚。

(2)对于刘某在限期内未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税务所有权核定应纳税款并责令其限期缴纳;对于刘某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可以按规定程序采取税务强制执行措施。

问题二:分析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妥之处。

参考答案:

税务所执法不妥之处如下:

(1)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2)所扣押的商品未依法拍卖或变卖,而自行委托商店销售,应当遵循拍卖优先的原则;(3)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其扣押金额不符合规定;(4)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诉、抗辩权,税务所未听其申诉,做法不当。

考查知识点:税款征收的措施

如果不知道做什么题的话,建议去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免费在线题库,这里的“每日一练”每天有精选练习题更新!

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做题,看课,看税务师考试资讯,都很方便!点此地址下载 

感觉知识点记住了,但不会做题?请赶快加入税务师点题密训班!临考点拨,猛抓考点难点!报课即送海量学习资料及对应科目机考系统(原价200元),8月13日-10月9日期间,原价780元的课程,只要580元/科!2科及以上再享8折优惠!帮你省钱学好课!了解课程详情>> 现在购课划算!

税务师点题密训班

阅读推荐

税务师点题密训班8月课表奉上~快抓住考前救命稻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