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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题:债权人撤销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1/06/29 15:28:14 字体:

【单项选择题】《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B.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C. 善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权人因此受损而依据本规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债务人只有以高于市场交易价的50%的价格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撤销权。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以行使撤销权。所以选项A错误。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以行使撤销权。所以选项C错误。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予以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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