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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税务师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鉴证时发现,甲制造企业于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自行开发某项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1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700万元,2021年12月新技术设计完成,企业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则在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时,“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栏为( )万元
A.2000
B.1452.5
C.800
D.1200
【答案解析】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研究阶段支出和达到资本化条件前的研发支出,都是费用化,可以加计扣除,(400+400)*100%=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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