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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繁杂,学习时应该注意哪些呢?过来人的提醒:抠细节、避坑!可是自学找不准重点、也不会抠细节怎么办呢?找老师指导!赵俊峰老师主讲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基础精讲内容,快来免费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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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取内容
赵俊峰2021《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实验班
第五章第04讲
知识点: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和解与调解
【例题·单选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的,无须( )。
A.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进行
B.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C.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
D.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并送达行政复议和解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和解。行政复议和解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进行。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和解达成后,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复议机构准许的形式,未作明确规定,且没有行政复议机关送达行政复议和解书的规定。所以选项D正确。
授课风格
赵老师长期钻研经济法之实战规律,多年锤炼,将精炼的知识点总结归纳给学员,让记忆从此有章可循;在课堂上,赵老师严谨而不失幽默,老练而不失活力,讲课条理清晰,重难点突出,举例生动形象,能够帮助学员及时理清知识脉络,突破难点、指点迷津,能够让学员在轻松幽默的课堂上学习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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