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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单项选择题
12、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货物。2021年9月已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60万元;本月税务检查时发现,2020年7月出租厂房的不含税租金收入100万元未入账,被查补增值税,并处以滞纳金和罚款。该企业出租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21年9月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0
B.4.55
C.22.40
D.26.95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厂房应纳增值税=100×5%=5(万元),2021年9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0+5)×7%=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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