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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21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8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320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348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21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21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
A.21900
B.19907
C.14670.44
D.19097.8
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对于啤酒、黄酒,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80000+2320÷1.13+34800÷1.13)×13%=14670.44(元)。
考察知识点: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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