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章程规定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B.监事刘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本题考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包括:(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这里应该是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所以B错误。
考察知识点
股东(大)会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更多好题↓
时间紧迫,请重点回归基础、复习高频考点,并总结错题。错题反映了我们的知识点盲区,做过的题出错的要分析原因,弄懂错题考查的知识点,这样,就不怕下次再遇到同类型的题目了。
这里为您整理好了考前冲刺干货,有历年试题、模考试题、易错题、考前必看高频考点、考前3页纸等重点干货!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