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3税务师税法一练习题: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3/06/26 14:49:18 字体:

单选题

某市区一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缴纳进口关税65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15万元,进口环节消费税26.47万元;本月应缴纳增值税49万元,10月已核准的增值税免抵税额为10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85万元。本月收到上月报关出口自产货物应退增值税35万元。该企业10月份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 )元。

A.95550

B.100800

C.71050

D.122829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均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10月份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49+10+85)×7%×10000=10080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二税”税额。

(1)不包括“二税”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二税”直接减免,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

(3)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4)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办法后,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增值税免抵税额应计入城建税计税依据。

(5)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应在计税依据中扣除其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6)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以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税额。

考察知识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可以使用手机随时随地刷题!点击下载APP>>

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可以购买应试指南辅导书,除了每章配有同步练习题,还有章节知识点解析哦!购买应试指南>>

税务师应试指南

《税法一》是税务师考试基础性科目,备考内容相对容易理解,但知识点繁琐,希望大家熟悉其考试考情、学习侧重点,并掌握科学的备考方法。

《税法一》考试特点、学习侧重点 速看>>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