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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登记的内容(12.0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04 14:22:45 字体:

  知识点:税务登记的内容  

  分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范围
时限要求
——先工商,后税务,30日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
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依法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

(1)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3)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⑤改变产权关系的;

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内

情形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限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

3.注销税务登记

(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

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
变更登记
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
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情形
注销税务登记时限
一般情况(先税务,后工商)
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特殊情况(15日)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以上是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帮助参加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意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祝您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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