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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员问题:
老师想问一下,工会经费根据工资薪酬总额*2%提工会经验 我们原来把其中40%上缴
60%存入工会经费账户里
通过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100
贷: 其他应交款——工会经费 100
借:其他应交款——工会经费 100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户 60
银行存款 40
现在不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 这个分录要怎么做 还用分工会户和上缴税务局吗?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一般是不会出现同时上交上级工会和上交税局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借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1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00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学员继续提问:
申报报表时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是工资总额*2%*40%
但是老师说工会经费 是2%提的
按工资总额*2%=100 申报时缴40,那60怎么办?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咱们考试时不涉及到40%上缴,60%存入工会经费账户的处理,您只需记忆工会经费的扣除比例是2%即可。
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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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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