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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常考)——暂时性差异
(1)扣除限额和比例
①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②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30%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4)计算扣除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同业务招待费
(5)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6)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暂时性差异,可能出现纳税调增,也可能出现纳税调减。
学员问题:
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要取得什么样的发票或合法凭证才能税前扣除?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等三个条件。
根据以上规定,需要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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