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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试题: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延考考生回忆版)
单选题
某生活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条件,2021年3月该企业销项税额73万元,购进货物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60万元,上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余额为5万元,该企业3月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万元。
A.9
B.14
C.5
D.13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知识点。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60×15%=9(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5+9=14(万元),不考虑加计抵减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73-60=13万元,小于当期可加计抵减额14万元,所以本期允许扣除的加计抵减额=13万元。
【点评】本题考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这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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