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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笔记: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11 17:19:27 字体: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学习笔记: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员“迎风奔跑的小猪猪”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8种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

(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关注条件),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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