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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论坛上发表的注税考试各科目知识点总结,以下是《税法一》科目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率
税率:
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因而它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1.比例税率: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1)形式: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有幅度的比例税率;
(2)特点:①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②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纳税人相对直接负担越轻;③计算简便;④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
2.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即: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等级,规定不同税率。多用于收益课税,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
(1)全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为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的作用是为了简化计算。
(2)超额累进税率:
特点:
①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
②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
③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较差。
④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有三个税目使用此税率
(3)超率累进税率:适用于土地增值税
(4)超倍累进税率
超倍累进率的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额;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率。
3.定额税率:
(1)含义:根据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
(2)目前使用: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中部分应税消费品。
(3)基本特点:①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②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征税的税种。③由于产品价格变动的总趋势是上升的,因此,产品的税负就会呈现累退性。
4.税率的其他形式
(1)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
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原因:①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可能不一致;②税率差异;③减免税使用;④偷漏税;⑤错征税款。
(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3)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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