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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不征税收入(10.0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0/08 15:44:59 字体: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不征税收入
注册税务师知识点学习

  

  知识点: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下列关于不征税收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出口退税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B.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C.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各种税收属于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D.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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