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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法二》预习: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13 14:09:28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1.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与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八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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