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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内各考生(青岛考生除外):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7号公告)文件要求,为做好山东省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
2016年6月7日至6月30日(非工作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
(一)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领取证书时,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到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取证书。
(二)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到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其中:
1、国外学历考生需携带国家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军事院校毕业考生还需携带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转业或复员人员应同时提供转业、复员等证明材料。
3、申请免试的,还需提供符合申请免试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高级职称证书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领取地点: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详细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155号,省国税局办公楼1410房间
联系电话:0531-85656655、85656643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6月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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