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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税协发〔2016〕11号
为进一步明确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领取证书时,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至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取证书。
三、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至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实地审核。
(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
(2)同底2寸证件近期照4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需出具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与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6)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四、证书领取手续由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当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单位代领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领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6日至7月31日。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292号环北银座5楼509室(浙江省注册税务协会)。
六、如有问题可通过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www.zjctaa.org.cn)了解,或电话咨询: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010-68410487;010-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0571-85828635(工作日8:30-17:00)。
七、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
1、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作为执业会员入会,非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即为非执业会员入会。
2、会员入会所需材料
(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执业会员需加盖事务所公章;
(2)2寸证件近期照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师职业资格证原件;
(5)现场发证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6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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