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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后审核通知

来源: 韶关市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3/10/08 09:48:53 字体:

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合格标准详情请查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93号)文件。请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考后审核:

一、提交材料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特别注意,2013年10月31日为2013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

二、提交材料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地税局旁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2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751-8526601,0751-8526609。

四、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加盖油印公章)一份。如不慎遗失,请自行下载相应空白表格(点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为”下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填妥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条第(7)款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免考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油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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