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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地区的应试人员,如因防疫政策不能参加考试,或因防疫政策要求无法按时抵达考点城市,提供考试当日(11月19日至20日)不满足报名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被隔离医院、隔离地点所属辖区居(村)委会开具的隔离证明、封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可申请退费或参加后续延期考试。
关于为受疫情影响的应试人员办理退费或延考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24号
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计划于11月19日至20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另有部分应试人员根据防疫政策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本着自行申请、慎重选择、诚实守信、应退尽退的原则,中税协为相关人员办理退费或延期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已确定延期考试地区的应试人员,如选择不再参加延期举行的考试,可申请退费。不申请退费则视为参加原报名地区延期举行的考试。
(二)11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如因防疫政策不能参加考试,或因防疫政策要求无法按时抵达考点城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可申请退费或参加后续延期考试。
除上述情况外,未在考试规定入场时间范围内抵达考场;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未按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拒绝接受当地防疫资料核验等个人原因被拒绝入场的应试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申请方法和时间
申请退费和延期考试均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相关链接办理。中税协将在发布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地区组织考试的公告中发布申请渠道链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上述“受理对象”第(二)项的人员,在退费或参加后续延期考试两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选择后本年报名的全部科目作同一处理,即不可部分科目申请退费、部分科目申请延考。
受理对象申请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退费或参加延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考试当日(11月19日至20日)不满足报名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被隔离医院、隔离地点所属辖区居(村)委会开具的隔离证明、封控证明等。审核结果将在申请系统内告知。
(二)申请参加延期考试的受理对象,需在系统内后续举办延期考试的考点城市中重新进行选择,只能选择一个城市且选定后不能调整。请应试人员务必谨慎选择,尽量根据当前所在的居住地或工作地就地或就近选择,并尽可能在省内进行选择,在选择前需了解并遵守新选定考点城市的防疫规定和要求。
(三)所有符合申请退费的受理对象申请退费后不可参加延期举行的考试。
申请退费均须申请退回本年报名的全部科目,不可申请部分科目退费,且不可变更或增减考试科目。
退费款项将按交费渠道原渠道返回。
(四)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后续延期举行的考试如遇相同情况,同此公告办理。
感谢各位应试人员的报考和对税务师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选择参加延期考试,请安心备考;如选择退费,欢迎您在以后年度继续报考,祝学习和工作顺利。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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