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废止有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有关文件,现公告如下:
废止《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及本市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11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