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
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8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1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6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