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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陕西省和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原定于2022年3月19日-20日举行的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受疫情影响取消。选择参加此次延期考试人员的报名费于4月20日前按报名时的交费渠道退回。
关于陕西省和河南省部分考区取消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9号
陕西省和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原定于2022年3月19日-20日举行的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延期考试,受疫情影响取消。选择参加此次延期考试人员的报名费于4月20日前按报名时的交费渠道退回。
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已取消延期考试地区和无法参加延期考试的应试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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