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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中税协印发《关于征求〈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等四项业务规则意见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001号),要求各地税协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对《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税收筹划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征求意见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四项业务规则阅提意见,并于1月11日前将汇总意见反馈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此次中税协组织制定的上述执业规则,目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的申报和资料准备业务,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制度开展税收筹划业务,进一步拓展资本交易产生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业务,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审核业务,四项规则已经中税协业务准则和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此次向全行业进一步征求意见,有利于集全行业同仁的智慧把执业规则制定的更加完善,从而为全行业规范开展相关业务提供统一的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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