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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7日止

来源: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4/02/26  字体:

内容拽要: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7日,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3月11日,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3月20日,老考生(仅限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网上交费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20日。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9号)精神,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4、15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泰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关于新考生和老考生的界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其他考生一律视为新考生。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生可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7日,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3月11日,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3月20日,老考生(仅限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网上交费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20日。

(三)信息更改

1.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新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请在打印报名表前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四)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新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并查看缴费状态,考试报名不设现场缴费。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网上报名→考生注册→考生登录→注册照片维护→上传电子照片→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菜单→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江苏省)→阅读报考须知→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写并保存相关报考信息(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地市“请选择”江苏省泰州市“,”审核点“请选”泰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审核考生电子照片→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单击”当前报考状态“菜单,查看电子照片是否审核通过→如通过审核→单击”报名信息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进行信息核对,如填写有误,请单击”信息维护“,重新填写信息,然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禁止修改任何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计算机需安装可以打开PDF格式文件的软件)→现场资格初审(按报名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文件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如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请登录报名系统→单击“照片维护”→重新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单击“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文件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090。

(七)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2014年3月10日-11日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逾期未报送材料者,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八)6月8日—6月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报名费用票据领取时间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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