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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专家点评:重整申请(01.3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04 14:48:51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错误点评:2016年1月30日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E.甲公司的保证人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重整申请。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其不能再提出重整的申请要求。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01.2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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