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每天练一练,记住知识点。嗨,亲爱的考生们,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奉上,快来练习吧!
多选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不完全给付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
A、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
B、已受领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更换、重做、修理
C、不能补正的赔偿损失
D、债务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E、债权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效力。
不完全给付的表现形式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
瑕疵给付(不适当履行),是指给付存在瑕疵,如给付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品种上的不完全或给付地点、时间、给付方法上的不适当。
加害给付,是指因为给付瑕庇给债权人造成财产和人身上的损害。
不完全给付的效力: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已受领的可以要求债务人补正给付(更换、重做、修理);不能补正的赔偿损失。
税务师每日一练在线测试系统是为您的考试备战量身定制的一套免费在线测试系统,测试题目全部经过正保会计网校教师精心编辑整理,思路清晰、方向明确,让您在考试复习的道路上更加得心应手。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去所报课程答疑板进行提问,24小时得到满意答复。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31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