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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3.10.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10/19 09:52:23 字体:

别再“躺平”了,起来学习了!税务师考试可不是翻翻书就能通过的,需要你用心对待。从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开始,冲击税务师证书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的有(  )。

A、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B、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30%的纳税人 

C、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6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D、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E、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E
【解析】
选项A,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选项B,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选项C,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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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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