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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每日一练: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2021.02.1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大耳朵图图 2021/02/12 09:21:11 字体:

只要我们能善用时间,就永远不愁时间不够用。1分种碎片时间,大家可以做税务师每日一练,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为考试加分!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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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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