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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评协〔2017〕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任职资格检查有关规定,决定自2月13日至3月3日,进行2017年全省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截至年检基准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非资产评估师股东视同执业会员参加年检。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按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8.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1.《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4.《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年检表》;
5.《未参加2017年资产评估师年检人员汇总表》,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并申请转非执业人员需同时提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无财务业务遗留问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会费缴纳凭证;
7.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8.《2016年度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9.《首席评估师信息表》;
10.《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
11.《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党建信息表》;
12.《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
四、检查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网上申报、上报材料等工作,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一)本次年检以机构自检为主,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上报年检材料前,做好自查,及时通知本单位资产评估师注册并登录登记管理系统。在登记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因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请将问题记录汇总,并在年检时反馈。
(二)若评估机构有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的,请填写《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年检登记表》(附件2-3)。
(三)资产评估师于年检时交回原“注册资产评估师印鉴”,换领新版“资产评估师印鉴”。
(四)对暂缓检查的资产评估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6月2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五)根据《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鲁评协〔2016〕6号),我省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为维护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防伪报备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对各单位报备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单位据实填写《2016年度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附件3-1)。
根据《关于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的通知》(鲁会协〔2015〕21号),为贯彻落实中评协《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提高执业质量,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首席评估师制度,发挥首席评估师在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按照《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各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名单进行更新,如发生变更,请填写并提交《首席评估师信息表》(附件3-2),未发生变动的,不用填写。
(六)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转发的通知》(鲁组字〔2016〕35号)和《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党〔2016〕43号)文件要求,将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与行业党建信息统计作为本年度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资产评估机构请直接在下载的excel文件中认真填写《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党建信息表》(附件4-2),年检时报送电子版。
(七)为综合反映与评价资产评估机构科学发展水平,优化发展布局,引导评估机构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向社会披露执业状况信息。省协会拟组织开展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各资产评估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附件5)。
五、会费的缴纳
1.团体会费上缴比例: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全年业务收入的1%缴纳。
2.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执业会员,缴纳个人会费每人1000元。
开户名称: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 811250101250010599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旅游路支行
3.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计算交纳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 ”,不得随意舍位。并于2017年2月13日前,将会费直接电汇或支票倒存至指定账户,否则需重新汇款(如汇错账户,请在年检结束后,联系财务退款)。收据将在年检工作期间凭汇款回执领取。
联 系 人:李晓霞 杨秀
联系电话:0531-82958688
传 真:0531-82966968
六、时间安排
1.年检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3月3日。各地评估机构的年检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年检地点:济南联勤宾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隋磊鑫(负责资产评估师年检) 0531—82919666;刘洁(负责继续教育年检)0531—82919679;李晓霞(负责会费收缴) 0531—82958688;张宁(负责行业监管)0531—82919667;孟昭武(负责行业党建)0531-82919685。年检现场电话将于2月13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地评估机构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年检。
附件:以下附件请登录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下载
附件1: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2:
1.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3.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年检表
4.未参加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人员汇总表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6.无财务业务遗留问题证明
附件3:
1.2016年度防伪报备系统报备情况统计表
2.首席评估师信息表
附件4:
1.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
2.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党建信息表
附件5:
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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