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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含2015年12月31日前转入我省的省外资产评估师),属于本次年检对象,应参加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
二、年检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按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三、年检时间
2016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四、年检程序
本次年检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上报材料、核查确认、公示公告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6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本机构资产评估师2016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要把资产评估师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兼职挂名等作为重点。
(二)上报资料(2016年3月1日至3月10日)
为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完成,各资产评估机构务必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整理装订后的年检资料上报省评协,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016年度检查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承诺书(附件1);
2.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年检工作自查报告;
3.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2);
4.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3);
5.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4);
6.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资产评估师身份证复印件;
8.特别事项说明,即对于具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和已经死亡的资产评估师,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9.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证书、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证照原件将在现场核查无误后退回给资料提交人);资产评估师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资产评估师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部门2015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师缴纳社保的证明;省级或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5年出具的资产评估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核查确认(2016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根据各资产评估机构报送的年度检查资料,省评协将从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档案托管和惩戒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重点对资产评估师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兼职挂名、涉及投诉或举报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及合伙人(股东)进行核查。同时,省评协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对政府有关部门立案或处理、处罚的评估机构进行重点检查。
对参加年检的资产评估师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符合各项规定的资产评估师,予以通过年检,并在其资产评估师证书相应栏目加盖年检专用章。
2.对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条件的,暂缓通过年检,并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予以通过年检,未完成改正的不予通过年检。
3.对违反有关规定,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
(四)公示公告
我会将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公告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结果。
1.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年检结果通知各资产评估机构;
2.在《青海日报》上公告资产评估师年检结果;
3.在中评协网站上公告年检结果;
4.在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公告年检结果。
五、年检要求
1.在年检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提供的年检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对未按照要求接受年检的资产评估师,省评协在检查资料提交截止日起2个月内,向社会予以公告并限期报送,限期内仍未提交相关信息的,不予通过年检。
3.报送的材料、电子表格、复印件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表格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电子版请发到393276390@qq.com。
4.为了保证全省行业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在年检期间(2016年2月25日至3月31日)将暂停办理申请登记、转所、入会、转会等日常事务。
5.为确保全省行业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真实、准确、公平、公正,省评协已设立年检举报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各评估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举报电话:0971-6121166
举报邮箱:1937520257@qq.com
附件:1.承诺书
2.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3.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4.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2016年2月25日
附件1
承诺书
我本人已对上报的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年检资料进行了核查,保证评估机构上报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有公众举报或相关单位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如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和后果,作为评估机构负责人,本人和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资产评估机构代码: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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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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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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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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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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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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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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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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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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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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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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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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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请在对应□中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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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 □否
未受行政、刑事处罚 □是 □否 按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是 □否 按时报送诚信信息 □是 □否 按时履行《章程》义务 □是 □否 符合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条件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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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参与的
主要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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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或未参加培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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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受处罚或者惩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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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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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审查意见、盖章 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地方协会审核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资产评估机构代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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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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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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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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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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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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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完成继续教育 |
是否
足额缴纳会费 |
是否受行政、刑事
处罚 |
是否合伙人或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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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认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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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由机构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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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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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说明:本表由资产评估机构填写。
附件4
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资产评估机构代码: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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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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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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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总额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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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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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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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数量(不含外省市
分支机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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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评股东(合伙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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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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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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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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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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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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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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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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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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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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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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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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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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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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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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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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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保证所有上报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我机构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资产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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