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起
内容摘要: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7月10日。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14年8月28日-9月4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20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9号)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资格审查、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9月6日 | 8:30-11:00 | 经济法 |
13:00-15:30 |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9月7日 | 9:00-11: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5个科目)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证),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4个科目)报名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审核截止日期(2014年7月10日)之前携带职称资格证、评聘文件等相应免试材料,到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907室)审核。对于报考条件有疑问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931-8899907。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凡参加2012或2013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正确填报报名信息。如虚假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或者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10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发票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之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4年8月28日-9月4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须在报名时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一科的人员须在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考试费每科78元。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贮功能),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有关要求作答。
(四)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通过人员需先携带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907室)进行资格复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4年6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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