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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湖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湖南考区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有关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在考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75分钟到达考试楼栋前。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名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一场一张,省评协官方网站www.hnicpa.cn下载),接受体温测量。
三、以下人员可以正常参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显示其考前14天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名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四、以下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可以参考的考生。
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名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非绿码的;
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考前14天内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
5、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 14+7 天的;
6、考前14 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
7、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两次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
六、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外,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已经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目前全国和我省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省疫情发展趋势未知,举行大型考试仍然存在一定风险。本告知书仅为告知考生考试防疫要求,不代表届时一定能够正常举行考试。我们将本着为考生健康负责的原则,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后期如出现极端情况(如因疫情影响要求延期或取消考试),我们将第一时间在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www.hnicpa.cn)及微信公众号“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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